法律高手请进~~~商铺合同违约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29:48
我2个月前租了一个商铺做服装店,合同签的是2年,租金为付2压2支付的,并且开始进入该地段的时候,多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进场费
本来店铺谈好使用面积18个平方米,但是由于结构的问题,实际分割出来的给我的店铺使用面积为近15平方米,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建筑面积18平方米>,当初没考虑这个问题是觉得这个地段可以做,也就没在意那几个平方的问题, 现在因为做了2个月后,十分赔,所以做不下去了,想斩仓走人,之前,但是合同规定2年期满之前,不能转让,不能退出,否则押金不退,我们已经赔了2个月房租电费人工包括进场费了,不让转让也不退押金实在是赔的太深了,所以就想问问各位高手,我这个合同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减少我的损失???具体问题如下:
1.合同上写建筑面积18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5平方米,算不算对方违约??
2.我们的商铺在地下一层,门前有很宽的地下马路,这个需要计算到我们的公摊里吗??
3.商铺不得转租算不算霸王条款??
4.合同期内有没有办法要回押金??
总之一句话,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要回押金,减少损失??我觉得一个月租金的入场费房东已经拿了,我们不要就是了,也不能太坑我们吧~~~
我只想到合同上面积的不统一的这个违约,想用这个要回押金,不知道各位高手还有什么别的方案供小弟参考~~~不胜感激!!!写的乱了点,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留言,我会具体说明的,谢谢~~~
不好意思,之前忘记说了,我是在上海这边租的店铺!!!

我在本月前一直从事北京世纪天乐国际服装市场和金开利德市场的法律顾问工作的,就是觉得他们太欺负商户了才辞职,就您的案例,和具体的合同内容您不说我也知道,所以我先回答您的问题,但有些细节我要问您,请您继续告诉我,以便我找到更好的方法:
  1、就建筑面积计算问题:北京市市场场地计算办法中是以缩水1/4到1/5为底线来计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本案中您的建面18平米,缩水最少也允许有1/5,即3.6平米,你的使用面积为15平米,很难追究市场责任。但是——问题是在您的合同中应当是有明确的“四至范围的”,如果您是北京从业的商户,看《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第一条的规定(你手里应该有,然后回复我)。
  2、不得转租条款,是有些强硬,但该条款是明确约定的,并不是单方意思表示,同时在与法院的关系上,市场往往占优势,没有非常过硬的强制条款,法官不会倾向您。没有必要冒险从这条入手解除合同。
  3、押金问题:如果您执意解除合同可以要回押金,但要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往往得不偿失。如果不解除合同押金是明确约定的,不能在合同期内拿回。
  4、解决方法:您与市场签订的合同应当不只一份标准合同,还应该有附件或者补充协议之类(如果您是北京的商户必然会有)的文件,请您发给我看看,那里面会找到更为实惠的方法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涉及您的隐私您可以通过百度的消息方式发给我。

1、关于建筑面积,如果明确做了约定,则不算违约。
2、如何计算公摊,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公摊的计算方式。
3、不得转租是可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事项,不属于霸王条款。
4、如果单方解除合同,按照违约金约定条款处理。因此,从你陈述的情况看,唯一的方法就是从公摊的计算方式角度着手,否则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处理问题要考虑法律也要考虑现实,你可从你的现实难处告诉房主,求得他的谅解,然后把店转出去不让房主和你双方受经济影响,与房主站在一条线上双赢是最好的!现实有司法部门/司法人员喜欢"看戏不怕班子大",你要谨慎从事啊!

tong 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