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开示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22:37
邪淫戒相有20种女人不可触犯!所以个别居士认为有空子可以钻!就比如搞婚外情,自己妻子同意,且第三女方没有结婚,并且付与第三女方钱,且父母同意就不算犯邪淫! 请问,这里的父母只指谁的父母?必须三方父母都同意吗?问此问题绝无恶意,只是想寻求真相!望各位好言回答一下! 阿弥陀佛

这就很难说咯.......因为各种情况都不同。您的问题一次比一次难。按照在下认知,有金钱交易就等同于职业妓女。那么这就是‘与直无犯’。与直无犯针对很多标示都没有明确说明,这属于有待商权的情况。

不,这是针对‘第三方’的父母。因为受持五戒的是男方(居士),而第三方就是(父母所养护的女人)。只要第三方的父母不反对就可以了。或者是这第三方女子不受养护,譬如说赚钱奉养父母等等。这父母所养护的女人则不成立。

为什么要说三方同意,是因为防止丈夫可疑的行为,譬如丈夫出去偷吃。如果说丈夫对第三方坦诚说明自己有老婆,而老婆也知道这第三方的存在。这种情况就被允许。

心即是一切众生父母,你有一分违心,便毁一分佛戒,感毁戒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