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这么情况遗产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37:09
我看小说想到的这个问题啊,并不是现实。
如果一个人死了,留下很多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前,就因为跟遗产无关的问题犯法,在逃被通缉,那么这笔遗产如何处理呢?被国家没收还是给第二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的直系血亲?
二楼的,说的比较清楚,但是我想问问,如果这人在逃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方式,例如电话,邮件或者委托律师等方式,说要继承那遗产呢?那是如何处理呢?如果这人被抓住了坐牢了,但是也说要继承呢?

这笔遗产等他来继承啊.只要知道他还在世,没死.就必须等他来继承.

2楼的解释明显是错了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看清楚,是遗赠,遗赠和遗产继承是两码事.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之前在逃,他并不知道有遗产要继承.他的继承权只能是要莫明确表示放弃.要莫就视为接受.这个权利不因为其他事件而自然消失.你只可以以他的在逃是否在法律上理解为一种对继承权的明确的主动放弃行为来说.但要证明这一法律逻辑和得出在逃就必然表示为明确的主动放弃行为,估计不大容易.而在现有司法解释里好象还没有对这一行为导至的法律结果有明确详细的司法解释.所以没规定就意味着不算.所以结论就是他没有用在逃这一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明确意思表示,所以就是没放弃,就是应该有继承权.
注意:有继承权和已经实际继承又是两码事
因为有继承权,但他没继承,那第2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他的宣告死亡.公告后,宣布死亡.第2顺序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也就是说,第一顺序被继承人在遗产产生前因为跟遗产无关的问题犯法,在逃并被通缉超过2个月,即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在次案例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无权接受遗赠。

综合上述两点,该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此人在在逃或被捕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要继承遗产,那么是被法律所允许的,这是他的合法财产,法律上不予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