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合供一套房,他要分手了,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39:00
两人谈恋爱七八年了,一直都是收入低不结婚,死心踏地的跟着他,这两年经济轻好一点了,本说好供好一套房再结婚的,房子供下来了,但他要跟自己分手.房子是07年3月份办的手续,付了首期,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收入证明是他写的,但银行方面一直都查我们的资料,房产证一直都没办下来.钱方面我付了首期的三份之一,其它都是他付也借了点包括装修和买家电等,我以前的钱都全付出了,这07一年来的收入用在了看妇科病上了,(07年初流产后患有慢性盆腔炎一直到现在还在治疗),,,烦 但是他现在要分手,我是不是可以要他赔偿些我什么的.
1.我可以用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房子是两个人签的名字,是不是我坚决不签过户手续就他拿我没办法呢?

请来帮一下这可怜的受骗人

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按份额要求他给钱你,房产就归他.
要是你想要房产,就要他搬出去,你按份额给他钱.(按市场价来计算价钱)
还可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抚慰金什么的.
如果你坚决不签过户手续,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人都没了,还执着什么呢?再说,人家也是这房子的产权人之一,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的.

如果证办下了,男方肯定没有办法一个人过户了.最好协商解决,不然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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