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如何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0:33
详细一点,最好举一个例子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1、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扣除(2008.3.1日前扣除1600元,2008.3.1日以后扣除20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具体如下: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