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分析和解决房屋违约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37:54
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我与老婆及我朋友在2007年10月22日租了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1000元,签合同当天一次性交了半年的房租6000元及2000元的押金。在2008年1月18日左右后(已租一季度),由于我们对房东的不满和老婆怀孕、安全(热水器修了几次还是漏气,热水不热导致老婆及朋友生病发烧)等问题要求房东办理退房,房东口头同意退房并要求找到我们找到另外承租人且价格要比我们以前房租还高,如果找到就可以办理手续(但房东有明显拖延时间的表现及压制我们动机),在多天未找到她所要求的合适承租人的情况下,2月4日当天我们在没有房东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转租给了第三方,并收取了三个月的房租3000元及2000元的押金(房东并无其他损失),本想转租后等二天再与房东谈其此事,但第二天突遇老婆出血流产一事,给我与老婆和整个家庭带来不小打击和重创!(期间老婆一直处于自闭状态,情绪有很大问题,手机一直关机)由于此事发生后我就没有心思与房东联系转租的事情,春节上班后,2月25日下午与房东协商解决,房东一口咬住我们以“违约转租”为由,并无协商解决之意,强行要扣除我们押金2000元作为支付这笔违约金(合同中只注明不能转租,并没有写明违约金一事),对房东的做法的态度我们及为不满,也并未答应此无理要求!本人的想法是到派出所处理这件事情不知是否妥当?应该如何处理此事比较稳妥?!房东的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急!!
问题再补充
我们和第三方承租人都是物管介绍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缴了200元的中介费,还有一点就是在我们转租前物管是知道我们是转租给第三方的,为了谋利并没有通知房东而让我们搬出了小区(物管知道整个情况缘由)!物管有什么责任嘛?!谢谢!

2000元押金应退,因为事先并未约定押金担保的范围。以违约的原因扣下2000元也不成立,因为事先也未约定违约责任。
不过,你也不应该私自转租。
解决途径:去派出所没用,可直接去法院起诉他。诉讼费也没多少钱,立上案后法官也会先让你们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