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企业错误提交档案,导致职工退休还得推迟10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4:46:56
我父亲1949年出生,现已59岁。于1988年成为一企业职工,一直工作到去年该企业倒闭。
去年年底我父亲去相关部门续交保险的时候发现该企业提交给劳动部门的档案中的年龄比我父亲实际年龄(及身份证,户口上年龄)推迟了10年。也就是说我父亲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得延后10年。于是我父亲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等系列实际相关资料要求劳动部门更正过来。但是劳动部门相关人员以“劳动部门只认可所属企业提交上来的档案和资料”为由拒绝更正。
于是我想咨询一下:难道劳动部门真的只认可企业提交上来的档案?连户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都不认可?
原企业已经倒闭,找原企业再更正过来是不可能的了。如果我们要更正劳动部门中档案的错误年龄,该用什么途径和方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急需各位知情网友帮忙......

这样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什么不去请教律师解决呢..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工人为招工表。招工表都是自己填写的,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你年龄填大一年按规定今年就可以退休了。出现此问题找律师是解决不了的。

真下昂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