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06:33
案子是这样的:一个老师收了学生5000块钱,那个老师一共带了十几个学生一起上课,然而学生并没有每天来上课,时常来大部分时间没来上课,老师多次通知学生跟家长但是学生还是有时来有时不来,一个学年过去了,家长说学了一个学年没学到东西要求老师全额退款,那个老师是我的当事人,希望能帮我找出能打赢官司的相关的法律依据就可以了!谢谢大家了

如果说学生没学到东西,就告老师没教好要退钱,那么高考那么多人没考上,是不是那些没考过的人就都可以要求学校退学费呢?
首先,学习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来掌握知识的,光靠一方的积极和努力,而另一方则消极对待,是不可能达到满意的学习效果的。那么没有达到好的学习效果的责任在哪一方,当然是在消极对待学习的那一方。
其次,就怎样判断一个学生学到了知识的标准是很难划分的,如果我们仅仅以分数来判断这个学生不及格就是没学到知识,过于机械,学习不光是分数,也包括思想、道德、为人处事等各个方面的塑造。那么,凭什么说一个学生没有学到东西,这个学生了解了多少叫学到了东西,都是不能武断判断的。

因此,本案中,实际上学生和老师之间形成的是一个合同关系。那么在合同中,一方违约则将承担退款或其他违约责任。所以,您需要证明的是,老师是否有违反合同的行为。比如,当初教的时候有没有做任何保证等等。
而如果没有关于学习效果的特殊约定,则老师应该举证证明,其按约定已正常授课,这个可以请其他学生出庭做证人证言。其二,可以将通知学生跟家长按时上课的证明准备一下,这一点可能也没有书面材料,这个也可以请证人证言。
总之,这个案件很容易,只要对方不能举证老师也违约行为,则老师无须赔款或退钱。
依据应该是《合同法》总则里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条款,你可以自已查一下。总而言之,本人认为,如果该教授行为没有对学习效果做特殊约定的话,赢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依据应该是《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