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省级的最后信访答复可否转入行政复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59:49
就是省级做出信访回复,可是信访人不服可以转入行政复议不

信访答复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因此无法申请复议。
  行政行为是指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本案中的信访答复不具备这一特征。行政机关信访答复的作出是基于申诉人的申诉,信访答复也是对申诉咨询内容作了明确的说明,是告知行为,不能引起申诉人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灭失。因此,信访答复不可转入复议程序。

关键是你信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除复议外应该有其他途径可以选择

你提请对此回复复议能够改变答复吗?

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我认为答案是否。

请参考《信访条例》
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所以不可以转入复议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