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一房两证(两证都是真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0:38:11
案 情
2006年4月,刘某通过某不动产公司购买一套住房。在购买此房时,刘某在不动产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看了这套房产。看中后,通过不动产公司与房主赵某见面,并通过不动产公司与赵某相见,并通过房产局验证了赵某名下的这套房产的房产证。
刘某通过中介公司交钱,并在房产局讲赵某名下的这套房产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购买了这套房产后,将大门的门锁更新后锁上。因为工作原因没有装修入住。(注:购房和中介费及房产证费用刘某共花费15万元)
2007年初,刘某发现房顶渗水,并找人做了防漏。
2007年8月底,刘某和几位同事去看房屋,门锁完好。
2007年10月份,刘某再次看房时发现有史某正在装修此房屋,门锁也已更换,后询问得知史某通过任某购买了此套房屋,并有此房的房产证。任某的房产证在2007年7月份取得又过户给史某。史某的房产证在2007年10月份取得。(史某购买资金为20万)而赵某的房产证在2005年5月取得卖给刘某,刘某的房产证在2006年6月份领取。此后刘某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产局撤销史某的房产证,并申请财产保全。但任某向法院提供一份赵某的诈骗证明,法院没给刘某实施财产保全。此案因赵某涉嫌诈骗,还在公安局的审理过程中。
刘某想知道法律高手对这个案件的分析和结果,这个官司应该怎样打,刘某的房产能否追回? 一个房屋出现两个合法的房产证,房产局责不旁带,如果起诉房产局,有没有先例是按原购买价赔偿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赔偿?

请高手指点,还会再加分。
已经委托过律师了,任某是当地人大的一个科长,是法院的上级部门,所以怕法院不能公正执法案件已经交给省级法院。但具体开庭审理还要很久以后。赵某涉嫌诈骗 但他骗的是房产局,房产局工作失误把此房产过户给刘某,现在刘某是受害者,可以这么说 赵某通过非法手段骗了房产局的房产证 房产局按法律程序给此房产过户 又导致了刘某的受害。 而后再此房产信息在刘某名下的情况下又给任某开了房产证,导致一房2证的情况发生。

虽然刘某是善意取得,但是房屋过户行为可能会因为刘某的欺诈而无效,具体要看刘某具体的欺诈情节是否影响到过户行为的生效。

在几方产权人关系很难理清的情况下,这个房产官司优先选择告房产局行政诉讼,但诉前应分析房产局的颁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或者过失。

补充的回答:
你可诉的对象不仅是房产局、赵某,还可以考虑那家中介,但能否胜诉要看房产局和中介在办理过程中有没有法律上的过失,至于索赔的金额,我认为应当是房产现在的市场价。
另外提醒你,如果现在你实际占有该房屋,并入住,甚至没有其它住房,在诉讼中则对你非常有利。当然这只能尽力为止,不要采取任何暴力手段或者发生肢体冲突。

具体问题有点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帮助。

房产局应该负责任的,相关的物权法就有此的规定,房产局审查不严,导致损失发生,当然赵某涉嫌合同诈骗,他应该也应承担责任,刘和史按程序都是合法取得房屋的产权,如果要史某承担责任,显然胜诉的机率很小,去年在上海就出现过此种情况,而且是一房四卖 最后是达成调解.因此以赵某,房产局为被告好一点.但是告房产局是要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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