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新劳动法出台后的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28:12
我在一家地产开发公司工作满三年了,3年内薪水都没有增加多少,最近想跳槽,对于新出台的劳动法订立的合同,我会受到什么影响,比如经济补偿、工龄等

个人想跳槽,经济补偿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年前签订的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适用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所以,仍按原合同履行,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