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和我解除合约,我要做哪些来维护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56:26
我是某地区一中的一名老师,于2002年7月工作。有财政编制。2008年1月,我因为年度考核评优问题不合理,向校长提出意见,但校长恼羞成怒,要我不要再来学校了。我也乐意不去了。但现在我和学校都没有办任何手续,请问我要办哪些手续呢?能要学校赔偿违约金吗?能要求多少呢?谢谢!

我认为你的违约金不好要,虽然校长的做法太过分,你也不能在学校没有任何明确要处理你件依据,没有学校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的情况下,你就随便就不去学校了。当时你应该,不去理会校长的意见,如果他强行停你的课,你们学校的主管部门也有不合理的处理意见,那时你才有讨要违约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