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户主为自已亲弟,只有公证上说明房子其实是自已,这样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16:08
我是跟妈妈一个户口,妈妈名上已有一房产。弟弟另外独立一户。因为在办房产证时,说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因为自已所在的户口已经有一房产,所以不能再有另一房产归到自己户口上。所以只能写上弟弟的名字,然后写一公证,证明这房产实际是归我所有,这样可以吗?这样法律上认可吗?

不可以。
我国房产所有权实行登记制度,你们的约定无法改变你弟弟是房主的事实。除非,你弟弟把房子送给你,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进行过户。

拿公证书过户不就好了~

你是可以在拥有一套房子的,你的户口没有问题,关于用你弟弟名字定级,参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