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阳台阁楼夹层的规定漏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22:17
做过一个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即甲方,利用规范漏洞,让我们按照他们的想法设计,就是关于地下室阳台阁楼夹层的现一个个介绍边讨论:

做小于2.2米的地下室,但我想想地下室本来就不算入容积率吧,还不不如直接做个3米地下室?
做3米宽的大阳台,阳台算一半面积,以后业主自隔成一间,说这样好销售,但我好象看过大于多少米就不能算阳台,也就是要全算面积了,但翻了好多规范又找不到,甲方的这种做法是不是错的?
做5米层高的一厅一室,局部隔出的2.1夹层做卧室,他们说这样只算一层面积,但新住宅规范好象规定大于3米又多1.5米的又算一层,是不是这样?

去年出过一个文件说小于2.2米的夹层算一半面积,阁楼小于多少的也算一半面积,这个文件全国都在执行吗?还是要看地方规定?
还有这个文件只是针对住宅吗,有没有包括底下做店面的那种夹层?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应该也是小于2.2米的才不计算建筑面积.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全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你说的大于多少不算阳台没听说过.
层高大于3米多1.5又算一层 不知道你从哪搞的 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