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日期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4:18:34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止”,我合同如上描述,但人事经理说08年是闰年,2月有29天,因此我应该工作到2月29日,请问,在合同日期算法中,是以什么来判断的,谢谢
或希望给予我比较专业的途径咨询,谢谢

合同日期的计算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计算方法一样,月数就是月数,天数就是天数,如税法中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90天,那么,90天不能等同于3个月;还比如在司法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之日前对当事人的羁押天数抵减有期徒刑天数。

很明显,“人事经理说08年是闰年,2月有29天,因此我应该工作到2月29日”是没有任何依据和道理的。

如你所订的合同,你不应该工作到2月29日,这与银行的计息时间原理一样,银行一般的计息时间为每月21日,举个例子,3月21日至4月21日的计息天数是31日,而4月21日至5月21日的计息天数是30天,你不能因为后者中5月是31天,而把后者的计息天数也认为是31天.

因此,你订的合同期限为2007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工作的天数应为365天,不能因为2008年是闰年,就计算成366天.

如果是2008年2月28日到2009年2月28日,那么工作天数为366天.

其实很简单,跟本不需要看他什么一年不一年的,就按照合同办事,合同写明到2008.2.28日,当然只工作到2.28日,如果合同写明到2.29日那才要工作到2.29日。

合同只签一年,就是合同期限自2007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止,合同成立。至于08年闰年要结止到29日,没道理,按合同办事

现在合同法不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啊!应该按合同执行!你应该只工作到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