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公式要列算式不列方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19:29
小明从甲地到乙地,去时每小时5千米,回来每小时走7千米,来回共用了4小时,小明去时用了多长时间.

去时的速度和回来的时候的速度之比为5:7 根据路程一定时 时间和速度成反比例可知 去时用的时间和回来的时候用的时间比为 7:5 所以去时用的时间为 4*7/12=7/3

去用的时间和会用的时间之比为7:5(和速度成反比),因此去时用了40*7/(5+7)=70/3小时。

路程一样
速度比=5:7
所以时间比=7:5
4*(7/12)=7/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