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教我用法律保护自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11:33
大家好,我家是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我的家原来位于市郊旁边全部绿绿的田地,后来因为政府扩大市区,在我家后面开了一条环城路,后来又因为政府规划,我家被政府征用,2006年6月和我家签订《搬迁赔偿协议书》但政府一直没有给过钱,直到现在2008年3月,叫我家去领钱,但只按06年定下的《搬迁赔偿协议》定下的价格计算。近几年来物价一直在上涨,我想当时签订协议是政府是没有给过我钱的,但现在是按06年的价格算给我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法律能帮我吗?大家帮帮我。

肯定是不合理,你首先收集好证据,找个律师所问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其次找媒体,什么电视台拉,网络拉,你要想让政府赔给你钱,要有一不要脸,二不怕苦的精神,什么上访了,给中央写信了,都试一试。你这种情况,我估计是有关部门挪用了,他们也不想把事情弄大,你最好能联合你周围和你一样的人一块告他们,人多力量大嘛,其次你的态度一定要强硬起来,不要感觉自己理亏似的。国家对土地征用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到书店查一查这方面的规定。

我觉得你至多可以要求政府补上这几年的利息

建议你找媒体暴光,也只能说政府克扣补偿协议款,给自己出口气罢了

民不与官直接斗,找媒体暴光.

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