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发票中奖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7:19
我给单位买东西,在单位预支了600元,结果所买物品时花掉了635元,也就是我自己先垫付了35元,索要发票后,中奖15元,也就是说店家实收了我620,请问?这中奖的15元,是给单位呢?还是可以自己留下?回去跟财务又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我对这些一窍不通。谢谢各位了。
可是发票是635元的啊,而且中奖的那张侧栏还被店家撕了要去,回去怎么报啊?会计要那个中奖的钱怎么办啊?

你拿回的发票上的价格是 635元 报635
中奖那个 别报了 一般会计这种 中奖也不做帐 都是自己内部知道了 买点东西大家分了

会计一看就知道了
一般 不问
要不 你就说这是新的 没有奖区 哈哈

没事 你就直接报 635 就行

按规定中奖的钱应属于单位,但如果公司不严,财务也不说什么的话,你就自己留着吧

看你自己决定了,一般都自己拿了,你给单位,一般员工不喜欢,但是老板知道了很高兴,要给建议你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老板在的时候),要尽快的。

在老板在的时候交给财务

别自己留着

记得等老板在的时候大声说出来交给财务,不是在话,自己做了好事别人也不知道呢。

自己中的,自己留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