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条件可以申请2008长春经济适用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32:07
我在2004年以前在一家单位上班,后被开除,现在一直没有工作,户口一直是长春的,爱人给别人打工月工资700元左右,我还有1个儿子4岁了,现在住的是我母亲的房子,请明白人告诉我,我的条件可以申请适用房吗谢谢。
不好意思,还有个补充,就是我爱人虽然是长春是户口,但她是农业户口,请问这样也可以吗?谢谢

申购条件一是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无住房家庭;二是取得长春市城市户口3年以上;三是必须已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的。
今年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在5月1日前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经济适用房实行家庭主要成员全名制,并共同申请,每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根据需要选定地段,每家只能进行一次抽签。申请人连续3年未取得购房资格的有优先购房权,取得购房资格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
长春市今年拟选拔四类地段以外建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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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不行~~你们户口不在一起啊?

keyi可以 你应该去社区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