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请进,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13:35
春节期间加班,但是公司加班前说按国家标准付加班费,后来又通知我们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只给补贴,说是公司制度还说是IT行业普遍做法,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17号刚转正,现在能辞职吗?需要负那些责任?

首先,春节期间加班,公司应当按照日平均工资的3倍予以赔偿。注意该期间必须是法定假日。公司“行业惯例”的说法不成立。日工资大概等于月工资除以26。
其次,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最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你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才可以依法起诉。
但是希望你作出决定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求助成本、发展成本等后,在作出决定。

1 可以辞职,但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所在的公司。
2 你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国家规定了加班费的相关标准。

如果你是不想在这家公司干了,你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据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如果你想在这干,你虽然可以通过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等等的手段要到你的加班费甚至赔偿金,担那你可就把用人单位给得罪了,他们可以随时找到些理由(还是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那些理由呢)开了你,因为你不可能做到永远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