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经侦高手答题,满意答案加分5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40:31
案情介绍

一、涉案人
谷X,虚假的A公司负责人。
程X,B公司法人代表。
梅X,C公司法人代表。
二、案情
2006年谷X经人介绍,认识了程X,随后发生了商业往来。但谷X很快就发现程X实际已巨债缠身,根本无法偿清债务。但因为谷X供应给程X的货源,全部是从第三方手中取得的,程X每次从谷X处取得货物,都会付一笔款子,谷X自己可从中得到利益。所以仍一直与程X有着往来。
2007年7月,谷X以自己A公司名义,给梅X发出了一份要货传真,传真明确了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承诺出货时付全额的40%,余款在货清后60天内结清。由于梅X与谷X有过商业往来就同意了。谷X亲率货车到梅X厂中提出货品。根据谷X的关照,发货单上的收货人为B公司,经手人由驾驶员签字。谷X从自己的信用卡给梅X划了货款的40%。
之后没几天,谷X又上门要求梅X提供二批货物,。这次没有传真,所有提货、签收、付款都同第一次一样。
60天到期后,梅X向谷X催款。谷X说,他的货是给B公司的,他也在催要,未催到。你不信我没收到款,就带你去看看吧。于是带着梅X到程X的B公司去催了一次款。
之后,B公司程X直接打电话给梅X要货,梅X看到程X是有个厂在那里,不象是皮包公司,就给程X发了货。货车是梅X为程X代叫的,货送到B公司后,程X付清了运费,从自己信用卡上付了40%款梅X。并亲自签了收货回执。
接下来,梅X多次分别向谷X、程X催款,谷X,程X就开始以种种借口躲出来了,不见人,不接电话,不付款。
现梅X通过多方了解到:
1、 谷X从开始往来时,所用的A公司根本就没注册登记,是个虚假的公司。
2、 谷X从第三方手中骗取给程X的货物,实际上在2006年底就已根本无法收回。预计总数超过600万元。
3、 程X实际欠的债务已达3000万元左右,根本无力偿债。累积法院民事案多起。近期被其它债主控告,已被警方刑拘
三、现在请教各位的问题是:
1、 梅X如何分别确定与谷X、程X往来的性质,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
2、 梅X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利益为最佳?
3、 如通过司法程序的话,应如何取证,取得哪些证据,向何部门递送?
满意答案加分

已经触犯刑法!原则上可以立即报案,以便于追回最多的损失!如果有关系,不妨直接找刑警,没关系可用也应该立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报案!先别听律师的,切不可声张!

我初步认为,是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的。可以通过向警方报案,由警方查处。至于最终能否挽回损失,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