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欺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31:55
我一朋友做业务的,在跟客户签订协议的时候以一定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开发票,另外与客户商议好有另一些钱是私下的,不写在合同上,直接给他,另外还开一张收据。(该收据的印章是私自刻的)
这样做属欺诈公司吗? 如果只是几千元那严重吗?

这应不属于欺诈,因为公司与客户之间以合同为双方债权债务的依据,公司只认定你的合同价格,按你的问题,既然客户私下给业务员合同以外的利益,应属该客户为促成该笔合同而给业务的好处费,此处损失的并非是公司利益。(另有些公司与业务员之间有签定合同价,约定超过部分由业务员抽成,此也属合法的)
另外你所说的私刻的印章是刻个人印章还是刻公司印章?如果是公司印章,就会构成 伪造公司印章罪。

同意楼上的说法,主要还是看你私刻的是什么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