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父母双方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44:02
情况是这样的:母亲47岁,无工作仅又低保收入,有外遇。父亲50岁,医生,月薪2000元,女儿23岁,现有一临时工作,月薪600,未婚。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家中所有财产全归母亲所有(包括房子),父亲一分不要。未分给女儿任何财产,请问一下,女儿可不可以提出申请拥有一半家产,或者拥有房屋继承权?
不可。
你说的情况属于婚姻法调整范围,而你想申请的又属于继承法范畴。这么说吧,在你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他们的财产是由2个人共同享有的,且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很清楚。至于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因为女儿已经23岁,不上学而且已经上班,所以不涉及这方面。
不过可以肯定的,母亲如果去世,女儿也享有家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