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到底有没有姓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00:14
本人是广东江门的,很小的时候就想改名了。本来企16岁前申请身份证前申请改名,但当时的派出所的人一笑置之~~~
现在已经换了二代了,但前段时间本人的身份证不小心遗失了,就想顺便改名吧!
去到管区询问“没得改的,顶多起个别名”
派出所给出的答案“你的出生证与户口薄的姓名一致就无法改”
无法改?为啥呢?难道你们出错时才能改么?
但我还抱着一试的想法拿了申请表回家填写了~~~
想问:
1、难道不是提拱到足够的理由就可以改名么?
2、改名到底虽要多少费用?我听说不用钱的~~~
3、如果执法人员无理由拒绝本人的申请,本人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法第120条规定了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从而确立了完备的姓名权保护法律规则。自然人成年后,有权依自己的意志变更姓名,他人若无端加以阻挠,将构成侵权。

你有两种方式维护你的权利:一、以派出所侵犯姓名权为由提出民事起诉;二、以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当前,中国有很多人对自己的名字不满,如果都象你那样随意改名,公安行政系统岂不乱套了吗?名,不过代号而己,成败则需要你自己去努力!

既然有申请表给你填,那么就代表可以改。

但是需要给出充足的理由。这一点就看具体操作的人怎么看了。

如果真的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派出所光负责改名就超负荷了。

当前,中国有很多人对自己的名字不满,如果都象你那样随意改名,公安行政系统岂不乱套了吗?名,不过代号而己,成败则需要你自己去努力!
回答者:anhuiws - 助理 三级

估计你小时后 王二狗的名字用到现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