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这样做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32:20
我们公司里对员工休息是这样安排的:一个月国家规定是8天,但只能休息4天,这4天也只能是在星期6或者是星期天休息,另外4天给基本工资的200%,但是你除了休4天以后再休息(或是请假)就把先把给加班的那4天的其中一天先给扣掉,照此累推,如果你一个月休息加请假到了10天,那么就是先减固定休息的4天再减加班的4天(200%工资)再减正常上班的2天(基本工资),我想问的是我多休的那4天不是在星期6或者是星期天的范围内,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之间,他扣我的那4天加班工资是否是合理的?

呵,从我的角度来讲当然觉得不是很好。因为我也是员工!
合理不合理在这里,是得不到最佳答案的。因为没人对你工司有个最起码的了解。每个公司的文化模式等等…都不一样!你最好用领导方法能力去执行下去。其实很多公司都存在“不合理”的管理、制度等等…最后都靠执行及在执行中发现的小的不足!

我想你应该得站在公司的角度上考虑下,公司的效益是整体协作和努力的结果,如果每个员工都那样一个月有快1/3时间要休息,那这公司老板还不如请监职工。
或许你的职位不是关键位置,可少许休息,但不要忘了公司在需要你的时候少不了你。公司的老板不会是那种仅盯着员工的工资不放的,这只是一种制度,用来约束员工的制度,我感觉很合理。谢谢

(一个月国家规定是8天,但只能休息4天,这4天也只能是在星期6或者是星期天休息,另外4天给基本工资的200%)有这个条件的话,你公司应该是不错的一家公司啦,你以后可以试下到台资企业看看。
更糟糕的你还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