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酒后走楼梯自己摔倒致伤,请问我们该不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44:59
去年底,我姐夫在我家开的餐馆里庆四十岁生日,其中一位客人气质很高,以姐夫徒弟的身份在很多酒桌间来回喝酒,很醉很失态,他的两个同事要扶着他到我家的楼上休息,三个人中一前带路,两后在楼梯上因那个徒弟太醉了没站稳,从楼梯上摔下来到伤,我们将他送到医院给予了及时抢救,一个月后安然出院。该徒弟现将我们告诉上法庭,要我们赔偿各种费用共计6万元,他的医药费总不超过1.5万。请问谁懂法律,这样的事情该不该赔偿?依据哪法哪条?
我们在楼梯上相应的位置上有“小心地滑”之类的提示,况且地不滑。就算没有证据证明地不滑,那为什么老人小孩没摔倒,就他一个年轻力状的摔了。我的设施相对于正常人来说没有问题,且有相应的警示,就不存在过错,就不该赔。有的说只要在你家里出的事,你怎么都该赔,我想说那为什么还要健全法制社会?以前出了交通事故,开车的就得全赔,现在不也在划分责任了吗?还得看你是不是横穿公路之类的呢?请大家继续援助。

如果是他自己因为醉了没注意,造成伤害,你们又有已经设置安全措施的证据,当然没有责任了.
他们要6万,也要有证据的,不是什么钱都得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是他自己因为醉了没注意,造成伤害,你们又有已经设置安全措施的证据,当然没有责任了.
他们要6万,也要有证据的,不是什么钱都得赔。

有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