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后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20:27
由于我公司有新增股东,因此对资产进行了评估,有的增值了有的减值了.那么小弟有相关问题请教:
1、资产增加部分:资产的增加部分是否合并数据登记到该资产原来的固定资产帐页上?还是登记为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计提折旧时是否把增加部分的净值加上该资产的现值加在一起计提折旧?如果是,那两部分合并后计提折旧期限是否不变?

计提折旧是否也是像固定资产增加那样当月入帐,下月开始计体折旧?

2、资产减少部分:资产评估减少部分入帐是否为现值减去减少部分后,再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计提折旧?

资产减少部分是否影响汇算清缴?

3、其他:资产增加部分有土地和房屋,土地税和房产税都是按季度缴纳的,那3月份做到帐里是不是在本本季度对于增加部分也要缴纳缴纳土地税和房产税?
4、是否还涉及到其他税费?
babababa525 你好。你能留个QQ吗?这样我就能全盘搞清楚怎么弄了。处理好了。再送一百分~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基于历史成本法,因此虽然贵公司由于新增股东而进行了资产评估,原则上评估只能作为新股东缴纳股本的计算依据,而不能进行调账处理。

目前看来,只有以下情况可以考虑将账面值调整为评估值:

1)国有企业改制评估,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以评估值开账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进行报表合并时可以将被合并方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收购日的公允价值。

如果贵公司属于上面任何一种情况,请说明,我可以介绍具体帐务处理。如果不是,恐怕不能做帐的了!

再补充一句:

如果新增股东对于贵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甚至控制的话,那么在新增股东账面需要考虑评估增减值。但在贵公司账面,仍旧不能将评估增减值入帐,只能编制备查簿,供股东做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