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过期怎么处理(具体细节进来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3:31:24
我公司和神龙做的一笔单子,由于中途出现意外,一直没验收。07年12月24日开具的发票,现在已过3个月 ,发票都过期。现在那边要我们重开。
1 对方到目前还未付款
2 对方一直没向财务报帐
3 单子金额28000含17%的税
PS:中途出现意外是我们的机器出现故障中途调换浪费了时间。但发票却已开了。结果验收合格都快过期了,但发票还没国旗,可以对方要很多领导签字才能报帐,结果搞的发票过期还没处理。本来处理及时可以赶得到的。所以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现在主要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怎样解决比较好?希望有人可以给点建议!
发票是从河北开的,对方公司是武汉神龙,是不是要在武汉国税局开具证明。然后从河北那边重开。不过现在国家政策修改,过期发票是不是都开不了红字证明。有没有武汉的有类似的经历,如果说武汉这边是开不了证明的话是不是没任何希望了。

只有一条路可走:先开负数发票冲销,然后重开。
但楼上说的不对,不是你们公司到税务局申请,而是对方公司也就是你所说的“神龙”到他们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填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机关同意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货方取得通知单后送回给你们公司,这样你们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过期的发票重开一定要换红字发票(负数)的

看来你们约定的是先拿发票后付款了,那无论是那边的责任,还是尽快把发票先处理掉才行。

具体:你们公司到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发票,拿到许可后,在开票系统里开(负数)的红字发票。然后把发票给对方公司,督促他们付款。

这种情况已经很难处理了,但是也不是没有希望。
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武汉神龙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红字通知单
但是这么做是要以神龙与税务机关之间有良好的关系为基础的
首先让神龙的主管税务机关在那张过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盖上无法认证的章,然后就可以在其政策法规科开通知单。根据财税[2007]18号文,购买方收到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
但是这种手段属于钻文件空子,如果与税务机关没有良好的关系是无法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