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年以上是否包括三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24:48
如题。
民法通则155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年以上是包括三年的,即单位和劳动者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通常法律上讲的“以上”或“以下”,都是包括本数的,如果不包括一般会表述为“不满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民法通则第155条的规定,“以上”包括本数。

另:“以下”也包括本数!!!

包括的,所有法律条文中出现的“以上”字样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说明,都是包含本数的。这点非常确定。
劳动法中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照《民法通则》155条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其法理是相同的。

根据民法通则:包括三年.

包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