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不能代替个人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08:52
现在很多企业和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我认为这样是不行的但找不到法律依据。请各位帮帮看看,谢谢!

集体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是两码事。
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代表劳动者的群体与法人签订的代表全体劳动者的一种合同,不针对个人的,而是以全体劳动者为对象。

而个人劳动合同则是企业与你个人签订的合同!

两个合同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的法律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至于劳动合同法 你参看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就成。

集体合同是涵盖一个劳动者群体的,劳动合同是针对劳动者个人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法和劳动部的集体合同规定,两个合同的主体不同,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至于单位现在不与你们签定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你们依据劳动法就可以投诉单位违法,注意是到当地政府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