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50:57
请问若是本身申请家庭有40多平米的住房并且面临拆迁,已经申请了廉租房(家中有重残人员,以重残人员身份申请的)那原有住房怎么办?
我从哪里能了解到权威的说法?谢谢

  1.   40多平米的房子主要看产权人是谁,也就是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还有你家里没有房屋产权的人都可以算在你这40平里,比如你父母没有自己住房是,可以算是你么共同居住在40平米内。

  2.   原有住房只要不在重残人员的产权下,也就是房产证不是写的该人的名字,那么他申请的房屋是有效的,并且比一般人要容易申请下来。如果房屋是他的名字(比如是你某位直系亲属你爸妈什么的),那么让他们把房屋产权过继到你的名下,那么他们就等于是没有房子的人了,那么他们可以重新以无房产者的百姓身份去申请廉租房。

  3. 一般管这事的就是街道办事处以及受管于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居委会,会有相关柜台或某个相关的人直接管理社区房屋这一块。

  4. 如果你现在住的已经是廉租房并且需要被拆迁,那么你可以按照出台的政策继续申请,会有相关政策针对原有廉租房居民居住年限没到期需要拆迁的处理方法。

原有住房属于廉租房的要由国家无偿收回,拆迁安置补偿也不会给原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