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逃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58:21
去年年底,我家楼上的一家饭店老板问我妈借了35W我妈帮他担保借的钱,今天突然有人说他跑了,到他家店里,他老婆一个人在家说她不值情,还有张字条是饭店老板留下的 上面说述的欠款达400多W都是高利贷 在跑前他把饭店卖给了其中的一个高利债主卖了160W 房产证是他老婆的名字 她老婆说她签字的时候不知道是把房子卖掉了 只是说是欺骗她说是问银行又借什么钱 现在债主都到他家去 我现在就是想问 饭店老板这个饭店卖的是否合法 饭店现在的价格至少有不到300W 至于是不是夫妇二人连合起来骗人就不知道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该人已经触犯刑法
犯有诈骗罪

楼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该人
凭借欠款依据
法院会帮助你找到该欠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