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有几成财产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50:58
我的父亲是一位石油公司的工人,在1996年的时候,单位集资了一套新房.当时是父母亲和我俩兄弟居住,两个姐姐已出嫁.母亲在1998年的时候离世,当时也没立任何的遗嘱,父亲后来再娶还生了个孩子,我想请问一下,这套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公共财产吗,如果是,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是不是有财产继承的权利,有几成?再有就是父亲如果将来立遗嘱,将房子所有权给再婚的妻儿,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得1/2,母亲得1/2,母亲死后,开始继承。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共有你父亲,你和兄弟,2个姐姐,总共5人,分配母亲的1/2,每人得总财产的1/10
。如果他订立遗嘱的话,只能支配其中的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