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房屋补贴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48:10
在农村信用社上班至退休,退休时在城区,依照当时情况应享受福利买房待遇,但是信用社没让(1997年-1998年),之后购买了信用社的宿舍平房,有房产证。2001-2002年房屋拆迁,土地被被学校征用,信用社采取断电、断水措施,迫使我们搬离。所以我没有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对199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根据工龄、级别、职称和任职年限计算,给予一次
性住房资金的补偿信用社也没有发放。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能,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能,你购买了信用社的宿舍平房且有房产证(过户在你名下),你就应当按私有产权房屋得到补偿,如果你没有过户应该先过户。即使你没有购买,现在也可以先此房(按福利购房),后按私有产权房屋拆迁得到补偿。

如果你们依法维权应该可以得到补偿.补偿多少就看你们的协商或判决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