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在企业实习有没有劳动关系?能不能算见习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19:08
我现在大四,但是还没有毕业,不能和企业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

但是在此期间我在一家企业实习,既然已经为对方劳动了应该有劳动关系了,那么我应该和他们签什么协议或者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而且因为我只是实习,对方给的劳动补贴非常的少,那我又能不能和他们说作为见习期,问他们要更多工资呢?
因为我的专业还算不错,同期其他小朋友实习的地方还有我以前实习的地方钱还都可以,只是因为路程的关系现在不得不在这个地方做,所以还是麻烦各位谁懂点相关知识的帮我解答下吧~麻烦了

实习不是正式工作,是学习的一部分。
毕业之后,签订劳动合同才算正式员工。
实习期间的工资也不重要,你还是抓紧机会多学点东西吧,就算这个单位不留你,去别的单位也会发展的更好。
另外,见习期和实习期,还有个试用期是不同的概念。实习期是在校学生的学习过程(但也应有一定的劳动报酬);见习期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学习适应的过程,是正式员工,一般是不超过半年;试用期是社会招工才会有。

既然是实习,还是不要在乎工资吧,如果你很喜欢这份工作,就努力干,争取留下来,毕业成为正式员工后工资自然就高了。

就别在乎这些了...总不会一直要你实习吧..
说实话,现在好多实习的地方是你还得交钱给他的...
你现在还能拿到点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