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汽车,不是用来贸易销售而是用来自己用,如果卖汽车的开给我们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能抵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07:17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自己用的汽车,属于固定资产,是不能够抵扣的。
增值税是对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而固定资产,已不再参与流转,即不再产生销项税额,所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也可以说,固定资产已形成了最终消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 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

不可以..你公司不是用来贸易销售而是用来自己用,说明这个入"固定资产"科目,税法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