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受别人伤害,厂方有无责任? 在工厂受别人伤害,厂方有无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51:23
我在临沂兰山珠宝的一个板厂里打工。有一个不人的人来干活。他干的很慢,我说了几句和他发生了争执,在争执中他用刀捅 了腰部一刀,是轻伤,也立案了,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现在厂子里就给了600元钱,也不管了,我想知道厂子多这事情有无责任,应该怎么和厂子里协调,厂子应该给我赔偿吗?为我做手术的大夫说我的腰部以后会留下腰疼的症状,如果抓不住行凶人我该怎么办?

1、主要责任方是致害人,你在事件中也有过错,也应承担次要责任。目前你鉴定为轻伤,是可以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已达到刑事立案的条件;
2、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但事故直接原因是你二人发生争执,并非因工作原因发生,故不能算工伤;
3、单位如果在事故过程中没有明显过错的话,你最多找点儿管理上或施救上的漏洞要求赔偿,但由于不是主要责任方,单位赔不了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