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关于欠条,请法律专业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19:40
在2008年3月27日,我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前妻的母亲和哥哥将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还钱。他们的做法法院是否给予支持,我胜诉的可能性大吗?(详情如下):1996年我与前妻同居(没有办理结婚证)98年有一孩子。因为感情不和在2002年的时候法院判过一次财产分割,事后双方又因孩子的原因走到一起,还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平静的过了6年后。又在2007年出现矛盾,通过一审、二审最终中级人民法院对我们进行了财产分割的判理。但在2008年3月我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内容要求我还钱。我看了一下欠条的复印件,有我个人打的,还有我与前妻共同打的,借钱日期从99年到04年不等,共计7份,金额共计8万余元。
当时我们借钱的用途用于资金的周转,(当时店面的法人是我的前妻),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叫前妻归还全部金额,前妻称钱已还,欠条已经撕毁,我也就没往心里去。但是现在她的母亲与哥哥又拿出来向我要帐。我简直太冤枉了,但是我的冤枉有人会理会吗,法院会不会对我给予支持, 我要出示那些证据,如果败诉我要偿还多少;如果胜诉,他们会不会构成敲诈或者什么法律罪名?谢谢!!!

需要做一系列的取证,以及各种诉讼,不好给你说结果。

如果胜诉一般也不会判罪,警察通常以民事纠纷不给立案。

1 证据如果只有欠条 而你无法证明已经偿还 那么你基本败诉
2 即使实际上存在欺诈行为 没有证据 不能定罪

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