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老板要我签离职协议,要我不准找同行业的工作,不然就不给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18:39
辞职时,老板要我签离职协议,要我不准找同行业的工作,不然就不给工资

而且协议内容非常不人道

要我五年内不能再找同行业的工作
而且那些聊天工具及邮箱的密码都要给他

不签就不发我最后一个多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我在深圳宝安区。我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他把工资给我,而且那协议肯定不能签。
谢谢了!

这个离职协议属于竞业限制,但国家规定此项限制最多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还要付给所要限制员工的保密费或者是竞业限制费用。

五年太长了,太不仁道了。

收集各项有关离职协议不合理的法条,和他谈判。随变再收集一些企业其他不合法的地方,如果他不合作可以将其一起申请仲裁。如果工资不按时发放,不上保险,不签劳动,不按规定放假等等。

法律手段,一般老板不会想要这个的/

对簿公堂。

1:法律是公正的.
2:要不就不要他这个月的工资,就到他同行去做.
朋友祝你好运

太不人道了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保密协议”员工有权拒签

律师表示,员工离职时没有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就算员工掌握了工厂的技术秘密,工厂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要挟。

蔺律师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离职时要签订“保密协议”,如果公司方面以扣除工资、押金等方式要挟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属于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公司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本身无可非议,但是,通过强迫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员工有权拒签;但是,如果员工自愿做出上述承诺,愿意和公司签订上述协议,则另当别论。

当然,如果离职员工到其他公司泄漏了公司的技术秘密,给原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