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得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0:25:13
我在2007年9月与别人签了房屋租赁的合同,合同期限是08年10月到09年10月,现在还未履行合同。

可现在我不想租房子给他了,请问,我能撤销合同吗?陪钱我也愿意,但是他不同意我赔钱给他,就是想要房子。

可我就是不想租他房子,宁愿赔钱。只是已经签了租房协议。
请问,如果上法庭,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含合同终止条款,如果没有的话,只能协商了。

有一种可能你可以解除合同,还不用赔钱
就是你能找证据证明他租房是为了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并且你是在签定合同之后才发现的...

当然要不行的了
只要人家不同意就算你赔再多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