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3:37:51
我想询问一下,现在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我听说要交工装费和押金都是违法的吗?
前几天我在我们当地一个厂应聘,那里要求进厂就要交200元工装费否则不让报名.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就交了,可是还没等到第二天上班我就有事不能干了所以我一天都没去也没签劳动合同,于是我要求退还我的200块,他们的衣服我连试都没有试,但是他们的人却说不能退.
我有他们给开的收据,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非法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和留置劳动者任何财物。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告它。

绝对非法,是在不行去劳动局投诉吧。

我听说要交工装费和押金都是违法的吗?
单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单位是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
我有他们给开的收据,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具体问题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反应情况。

违法是一定的! 但是这样的单位一般都是以骗钱为目的,招人只是一个幌子,联合一起去应聘的人一起把他们堵住!人多力量大,不还钱谁都别离开!!

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如果不退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