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配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58:26
离婚时夫妻共有三套房子,都属的丈夫的名,一套有产权,并正在出租;一套已交完首付(其中女方父母赞助4万元),现在居住,但还要还23万贷款,20年还清;一套也交完首付,但还没竣工。财产应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三套房子如果夫妻没有特别约定,即使产权都办在丈夫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父母赞助4万元”属于对夫妻的赠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所有的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全部债务也应当平均承担。

这个问题在这得不到答案啊,你要去咨询律师,才能更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