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拍侵犯隐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16:42
我有个朋友最近遇见个新鲜事,公司老板欠了我朋友近3个月的加班费(注明,只是加班费不是工资)现在我朋友由于不堪重负准备辞职走人,临走前准备索要加班费,但是老板就是不给,说公司从来就没这个规矩。由于加班费也不多,就1000多块所以他肯定也不会为了这点钱去打官司浪费时间。正巧,老板为人也不检点,把自己的U盘借给别人拷贝东西,我朋友在U盘中无意发现了老板跟若干女性XING JIAO的视频和图片。我朋友就拿这个要挟了老板索要自己的1000加班费,老板说他侵犯隐私了,请问这个算不算是侵犯隐私权了。现在双方闹得比较僵

最后补充三点:第一老板没结婚,是单身,第二,我朋友并没有把获得的图片给任何人看,更没有通过任何途径传播,也只是事后对我一个人谈起过。第三,听他说有些视频可能也是老板偷拍的

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从表面上看他是未经老板允许,公布老板个人信息是构成了侵权
  实质上具体对侵权的定罪一般依据是否造成了受害人损失及损失程度
  没有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这一侵权行为就没有体现出来
  显然你朋友造成了也可以说是即将可能造成老板的财产损失
  所以初步判定你朋友的行为将会构成隐私权侵犯,还有可能连带敲诈性质定罪
  即使是老板在另一事件上有过错,但对他在侵权行为的构成上不造成影响

  建议你朋友为侵权行为造成实质财产损失之前终止行为
  劳动法中工资克扣所受的处罚远没敲诈罪严重
  所以这样做是很不值得的

这个叫敲诈 你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

是的 你朋友的做法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