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债务和房子问题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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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父亲债务问题
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08-4-29 19:53
第一,父亲欠了别人的钱 大概10几万,因做买卖带利息借的,现在赔光了.没有任何能力偿还.
第二,钱是爷爷从老朋友的女儿那里借的,带利息,并且偿还了一部分利息.有欠条,并且爷爷是中保人,还写过如果换不起拿爷爷的房子抵.爷爷是退休教师每月1400收入<农村>.
第三,爷爷的房子是 两个儿子和 3个女儿拿钱盖的,并且没有房产证.
第四,父亲在两年前为我买了一个房子,房子是我和前妻结婚时候买的,是前妻的名字.现在离婚协议中写的房子归我所有,前妻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和房屋合同被对方抢走.

我要问的问题是
1对方起诉,法院会怎么判,能不能把爷爷的房子判给人家,或者让爷爷每月拿工资偿还多少.
2爷爷的房子如果被判给人家,如果不够偿还债务,会不会再起诉,判我的房子,或者调查我的房款来源,处理我的房子.

现在已经判完了,房子归对方.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要做的是什么.法院把我爷爷和爸爸的唯一住房判给了对方,合法吗?
他们下一步会不会起诉我的房子,我现在应该做哪些准备,财产来源会调查吗?
我现在上诉,该提出什么?
请大家帮我 谢谢

一、有几点是明确的:
  1、你父亲对对方负有债务。
  2、你爷爷对上述债务作了担保。
  3、你爷爷与对方存在关于房产的抵押合同关系。
  4、你爷爷与对方约定的房产抵押并未依法进行登记。
  二、法院直接判决房子归对方是不合法的。因为抵押权未经登记,不产生效力。你父亲欠钱也好,你爷爷做担保也好,都是债权,房屋产权是物权,除非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你爷爷愿意用房产抵债,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房产归对方。另外,如果所述约定是在《物权法》实施(2007年10月1号)以前作出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更谈不上以房抵债了。《物权法》改变了这一规定。
  三、法院可以判决你父亲偿还借款,并判决你父亲承担还款责任(不知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在执行阶段,还是可以执行你爷爷的房产。
  四、如果你方能证明该房产不单只是属于你爷爷所有,则执行房产时要留出其他产权人的份额。如果该房产确属你爷爷一家唯一的生活用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查封,但是不能强行拍卖或变卖。
  五、关于你的房产,不知你与你父亲现在还是不是法律和事实上的一个“家庭”,如果是,可能存在家庭共有债务要用共有财产偿还的问题(只是可能存在)。如果不是,你父亲的债务与你没有关系。你父亲为你买房,应视为赠与,只要不是恶意逃避债务的赠与,对方无权主张撤销,更无权追及你的房产。
  当然,于法于理,借钱是要还的,只是对方实现债权要“依法”,你父亲这一方也应当依法履行还款义务。

不知道

列举各种证据说明你爷爷和你爸爸的房子是他们的唯一生活居所,从而要求法院撤回一审关于房屋的判决。

案子中没有涉及到你的房子,所以不需要提及。当然,如果他们告你,你就需要证明房子不是在借债期间给你买的。如果房子确实是借债期间给你买的,你只能尽量证明房子是你的唯一生活居所。

资料不足,难以作出法律判断。
首先可以告诉你的是,债权人追债的对象只能是你父亲,因为按照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借贷合同的双方是债权人和你父亲。
其次你说爷爷作保人,是保谁和谁的借贷合同呢?没看明白。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只能拥有使用权。
你爸为你买的房子,名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