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后一个月是不是就可以离开公司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01:37
是不是递交辞职信后一个月,不管公司放不放人都可以离开了?

如果公司不承认你递交了辞职信,我要怎么办?

递交辞职信一个月后,劳动者就可以离开公司,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且结清所有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般的公司所设的离职期,就是找新人的时间,找到新人后交接完,你基本就没事了,所以你可以和公司协商你可以以代扣金的形式,就是你提前半个月离职,公司扣除半个月薪水来做代通知金,而新公司你和他说明白这里的问题,应该新公司不但会理解你,而且会赞赏你的劲业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
这样可以做到和原来的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对现工作又有好处。

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一样的,不好说的. 要看你当时签的合同上面写的.
我以前都是交了辞职信就走的.
去看看合同法跟劳动法里面就知道了.

可以

快递送达

可以吧 他不承认你就直接有 他不讲信用 你也没必要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