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民事裁定都可以复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2:50:09
恩,具体说说,到底是什么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对执行行为的书面异议的裁定
对于第(一)、(二)、(三)项可以上诉
对于第(四)、(十一)项可以申请复议
其它项不得复议或裁定

如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