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与义务一致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8:01:58
急,简单点

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表现为:

1.公民享受权利,同时要履行义务。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本身是相互依存的。权利和义务本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从规定的形式上看父母和子女都负有义务,但从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来看,父母对于女履行托养教育义务,对子女方面说则是一种权利;相反,成年子女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父母来说则是一种权利。又比如,宪法规定所有公民都享有人格权,而对某个公民来说,他享有这项权利,其他人就要承担保护其人格权不受侵犯的义务。

3.在某些权利和义务的彼此结合上,就某些权利本身来看,它们具有双重性。例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4.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公民享受广泛的权利,且得到保证,就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就可以促进人们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国家建设事业发展了,公民就能享受更多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余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行使权利的同时要履行公民义务
公民的权利余义务是相互促进的,公民的权利是履行公民义务的前提,公民的义务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证。
公民的有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统一,彼此结合的

1.我国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2.义务分为法定与道德
3.有些义务和权利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4.违反法定义务,必受社会舆论谴责

楼上的没上过中学啊,考试时有你这样回答的吗?误人子弟
在我国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要求,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表现。
见初二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