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03:08
我是2007年7月15日签的合同,签的3年。2008年7月15日正式转正,我现在如果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并且你签字确认,那就生效,如果你辞职就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你觉得数目过大,难以承担,则需要跟单位协商解决。
这是我咨询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得到的答复。

07年签订的合同不适用新劳动合同法

不需要交,现在执行新法了,2008年1月1日后以新法为准,不过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否则如果你突然就不来了,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果单位举证成立的话,你是要赔偿单位损失的。
进单位时有没有进行培训,如果有培训而且单位能够证明产生了费用的,你需要赔偿培训费。
另外就是属于竞业限制的,如果合同里面有相关的约定,(比如说离职多长时间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或自己开办相关的个业),而且如果单位每个月付给你补偿金的话,如果你违返了,是要赔的。
其他关于违约金约定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不用。
不过如果单位有对你进行培训的话,有权利在培训费用的范围内要求你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