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非工伤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00:18
我与2006年3月份应聘这家外企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到2008年3月份,公司2008年度1月份进行了健康体检(我们公司非食品厂)同时公司与我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可这次体检结果有了意外,为乙肝大三阳携带者(此结果到4月份被发现)公司给了我3个月病假治疗期,到7月15号治疗期满,但结果依然为大三阳,于是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下这样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你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失业金.多数是给三到六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现在肝炎携带者,按劳保法规定是不可以被做为开除条件的.

具体问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辞退你,还可以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