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要起诉我( 中介引起的纠纷)~~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08:01
我08年6月23日与某房产中介签了一套房产独家买卖协议!说是从23日起总共31个工作日内由该公司独家代理买卖我的一套房屋。结果我认为31个工作日是31天呢,以为到期了呢,结果7月27日我与另外一个中介公司的一个买家达成了协议,并签订了合同书(通过中介),今天我们共同去了所在区的房产局进行了申报,并且得知是30号给我打款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协议。 当这家中介得知了这个消息后给我打电话说要起诉我,说我们违背了合同,要我们赔偿4%的违约金,其实我查了下日期31个工作日正好是8月4号终止,不知道我现在的行为算不算是违约了呢,如果我们把合约改到8月4号以后成交会不会有效的避免纠纷呢? 高手请进!如果回答详细追加50分!!!

晕,怎么会写工作日的呢?法律上不算这个工作日的。
那中介是傻瓜,一般‘独家委托书’书面上是:

委托时间:2008年6月23至2008年7月24日。共31天。

不可能写工作日的,法律上是不承认工作日的,因为工作日是排除国家法定假期等的。

而合同上更是应该以正常时间为准的,不可能写上工作日。

你可以不予以理会。没事的!

  合同的纠纷,按约定行事,按法律规范。
  你如果违约了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时,中介公司有诉讼权利。只能由法律规范制约,法院裁定(判决)履行。

首先问你个问题,你们当时签独家委托买卖时他们有没有给你保证金?
如果没有,你又凭什么赔他们所谓的违约金? 这个合同对你没有任何的保证,你却要做出承诺,很明显是不平等条约
如果你拿了他们给你的保证金,很简单,第一:不用退他们,因为他们在一个月内没有帮你卖掉;第二:所谓的31个工作日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根本不用理会,中介没有工作日之说。
他们只是吓唬你,应该是你的房子比较好卖,他们没赚到钱不爽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能将交易日期改到8月4号,那他们连放屁的权利都没有。

就这样,我是房地产公司的

完全可以,把你们签合同的时间顺延,到期后在签合同。顺便告诉那家中介公司你的房子没有卖,让他们告吧,你也就没有必要赔偿他们违约金了。即使他们告你也无济于事,因为你是在合同到期后成交的。在者要告你的公司给您下钱了吧?如果到期了,让他们尽管去告,下的钱也不能退,是他们给你的违约金。如果还告你那就纯属吓唬你了。如果没有下钱,你根本就不用理会他们。

如果你能把合约改到8月4号以后,那你就笑着让他起诉你吧!!等他正式和你在法庭上见面的时候,你就把这些证据拿出来,你不仅可以笑着看他哭,还可以反咬一口....(本人不赞成反咬,看你的个人喜好了)

他说的工作日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日,为了避免违约你最好改到8.4以后在签, (不然你打官司要输的) 然后可以在追查中介的违约款,我也是做房产的这个我也了解.他在30个工作日没给你买了的话要陪赏违约金的.
他不仁就别怪你了.